2006/05/13

狗吠火車

前兩天有位自稱是「讀者」的匿名者來反應我抱怨玉管處是狗吠火車, 還用了個很不適當的 LV 例子來比喻 =.="

為了被說成是狗, 今天特地花了點時間找了一下, 還真多狗在吠哩~ 這位親愛的匿名者您要不要參考一下?

玉山有約沒什麼黑幕,多給玉管處鼓勵 (至 5/13 日為止共 41 隻狗在吠)
對玉管處聲明稿的回應 (至 5/13 日為止共 5 隻狗在吠)
登玉山比登天還難 (至 5/13 日為止共 32 隻狗在吠)
黑幕重重之玉山有約 (至 5/13 日為止共 5 隻狗在吠)

請不要說以上都不是玉管處的留言版, 所以吠的都不算數
========== 我是分隔線 ==========
以下都是玉管處的留言板, 應該算數了吧?

我也是這樣認為
玉管處的聲明稿真是不要臉到了極點
入園申請真能公開公平處理嗎?
杜正勝六月登玉山
從網站上即可看出玉山國家公園與原住民關係
幸運之神何時降臨?都抽不中啦

========== 我是分隔線 ==========
懶了, 有興趣的話您自己再去多找些狗狗吧~~ 不過我想這好像不關您的事, 您應該不會自己去找, 因為我感覺您是位「事不關己, 己不操心」「自掃門前雪, 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人. (若感覺有誤的話向您 say sorry)

16 則留言:

  1. 蝌蚪兄:支持您!我最看不慣的就是自己訂的遊戲規則,只適用於別人(民眾),自己(官員/權貴)不用遵守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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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看了一下,我覺得玉管處的聲明並沒什麼不對,若政府官員的申請符合他們內部作業準則,這種特權並不算特權,不用太眼紅啦,除非官員在私人假期運用這種關係,不然不知道有什麼好批判的,這就像政府官員出國公差時,可走公務通關口,難不成你以一般市民身份也要抗議喔...唉..沒眠無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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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跑到私人的部落格來五四三的就不算狗吠火車?
    不喜歡就不要來看,在這邊儒洨,強姦我們想看的人的眼睛.
    IP都被公佈了還匿名,真沒品.板主把它的IP BAN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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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 tadpole,

    不用回啦,我只是就你的論點提出一點意見,你不用take it personal啦,網路就是如此啊,你可批評別人,難道容不下別人對你的意見喔。

    to Reallusion,

    IP公布又如何啦,你既然要公開寫,網友自然就有反應的權力,你當然可關起門來自己爽,那前提是要把blog放在硬碟就好,不要丟上來啦...ke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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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偶沒有公開寫喔, 偶在偶的網站私下的寫, 又沒有公開做廣告, 是你自己不知怎麼搞的神經神經踏進這個不對盤的地方, 而且之前想請你留名大家交朋友, 你又不願留名, 所以你不是偶的朋友, 更不是偶的網友啊, so, 我也沒必要讓你跑來這邊撒野吧?
    俗話說道不同不相為謀, 你不喜歡偶的言論就別再來了吧, 偶也沒差你一個人來看, 你來看還浪費偶的頻寬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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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有 IP 就可以擋 IP 呀, 笨笨..
    我是板主, server 是我花的錢, 頻寬是我花的錢, 電費是我花的錢, 當然囉, 照你的理論, 擋 IP 這種小特權應該是被許可的啦, 不用那麼酸啦, 您在這邊狗吠火車有用嗎?
    不准再提任何的理由來反駁喔! 因為特權可以被接受是您提出的言論. 不要說我反特權你要出來吵, 現在我照你的意思開放特權你也要出來吵.
    想到一首台語老歌: 那西對哩厚, 哩公哇囉嗦... 那西對哩賣, 哩公哇洨掰..
    還要來留言是吧? 電腦多換幾部, 網路重連幾次, IP 多換幾個吧, 累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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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唉啊啊!PO錯地方了.再PO一次~~

    奇怪,忙了幾天沒上來就有怪事發生?

    1."這種特權是可被允許的啦"~~誰允許的?

    2."VIP之說"~~政府官員=VIP?是嗎?我不同意.就是有這些似是而非的觀念,才會有官僚文化的生成.

    基本上,所有的機關團體甚至於國家的一切規定與法律的制定,應該都是用來約束"全體",而非有所謂的特權分子可以免除.在上位者更應該以身作則.

    別說LV,就所有名牌商品而言,也都有公開規定消費滿多少可晉級為VIP,而VIP又享有怎樣的折扣甚至是優先預購的權利.當我依規定無法成為VIP時,開放VIP預購時我不能參與那是應該的,因為規定就是這樣.畢竟我的消費不到門檻啊!所以LV之說真的不適當.

    如果真的因為特權沒有影響到自己就覺得是被允許的,這樣似乎自私了點.而現在新聞上趙XX內線交易,吳XX禮券案,陳XX將公務車公器私用...等一堆因特權衍生出的弊案似乎也可以直接合理化.因為不論如何似乎也影響不到我們這些身無銀兩的市井小民.

    再者,這位匿名者一再以人身攻擊的字眼留言,實在讓人看不過去.畢竟版主是就事論事提出不合理的現象,但留言者卻是針對個人做人身攻擊.

    每個人當然都能有不同的想法觀念.但一切的觀念源頭似乎是要先能明辨是非對錯.是嗎?

    疑~~是不是老杜本人來留言啊?如果是那就算了.畢竟他的邏輯和一般人不同啊!

    偶沒有匿名喔!^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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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to 餅乾媽

    說得好。本來就事論事。我先前都說過了,don't take it personal。版本要多聯想偶也沒辦法拉。

    to tadpole
    既然在網路上寫作,就不是「私下」,一定是公開的。我懷疑你這個MIS是怎麼當的。

    你既然敢提出來講,任何人當然有權來評論你的說法,麻煩版主先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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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老兄啊, 我一直不想明講, 既然你這麼死皮賴臉的, 那我就說了, 我實在不歡迎你來這裡, 原因不是你和我持反對意見, 只因本小站只是給我和我的親朋好友交流的地方, 你一直不肯表明身份, 難道你沒有朋友架站讓你去晃晃嗎?

    你要就事論事? 那回到原點, 你說「這種特權是可以被允許的」那是誰允許了算? 你說了算嗎? 撇開其他的爭論, 單就上面那點來說, 你大可以用你的論點去說服補給站及玉管處上面同樣也反對特權霸佔百姓中簽機率的人, 否則你在我這裡喊的再大聲也沒有用呀, 幹譙老杜及玉管處的人根本聽不見你的聲音, 那反而才叫狗吠火車, 是不是?

    卡到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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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還在人身攻擊喔!腦羞成怒了吧!果真是死皮賴臉.別再來留言了.看了礙眼.不知所云的傢夥~~

    ps.偶今天沒上班^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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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怪了~真是大怪事

    人家主人都下達逐客令了,而且對我認識的主人而言,他很有風度了

    雖然人人有言論自由,但這裡是私人地方,雖公開在網路上供大家發言,但他有管理權,主人沒刷掉你的發言,仍有禮的回覆,到最後主人只是請你這位"道不同,不相為盟"的人離開,去找可以跟你答上話的版留言,我想這不為過,也很公道,所以請你別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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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keke...生氣了喔,網路是公開的,你並沒有權利阻止別人走進來啊。

    你若怕有不同的聲音,唉壓..講了幾次了,就把blog藏在自己硬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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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笑死人了
    我們又不羞於見人
    留個名字還得蓋頭蓋尾

    人家說
    別與豬打架,省得搞得自己一身泥變成豬

    你自己在那豬叫版面吧
    不會有人理你跟你計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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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匿名的人~ 不想擋你的 ip 了啦, 光明正大的從首頁進來吧, 不要老是用 google 的庫存連進來咩~ 降子你不會覺得很辛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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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To 蝌蚪
    看到此文 太佩服樓上被下逐客令的仁兄
    臉皮也該去去那層厚厚的角質層

    我因工作接觸的客人百百款
    令人驚奇的人
    依舊存在
    只是沒遇過角質層那麼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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